我厅于2021年11月11日受理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昌分所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时间:2012年3月2日;
(三)执业证书编号:11010136;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五)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谭小青;
(六)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已到和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361名。
二、申请执业许可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昌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王瑞琪;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00001022154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6名;
(四)经营场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春晖路6号新龙大厦(办公楼和酒店)11层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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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91-8728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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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