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内容的更正公告

江西会计
2023-08-08

全省会计人员:

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赣财会[2023]18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将《通知》第五大点,第2小点中“我省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的方式,在2023年度继续教育规定的完成时限内补学2020年度和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课程”更正为“我省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的方式,在2023年度继续教育规定的完成时限内补学2020年度—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课程”。


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3年8月7日


阅读75
分享
写评论...
推荐文章
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