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抚州考区)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会计
2025-04-11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4〕3号)的统一部署,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将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5年9月举行。现就我市2025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报名时已经取得并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以下简称“全国平台”)提交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免试。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无需再次申请。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考生全日制学历学习时间(从入校学习到取得毕业证)不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六)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参加2025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报名前还应完成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的继续教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报考人员也应尽可能地完成继续教育。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考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考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考区报名。不允许跨地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考区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考区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考区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时至7月2日12时,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二)报名流程。

1.先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或属地关系调转)。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必须于2025年6月12日前登录全国平台先“注册”再完成信息采集(已在全国平台进行了信息采集的,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将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信息变更至最新状态,或现工作地点与信息采集时的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按照属地原则先将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至江西省工作单位所在地),并经当地县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在江西报考。会计人员在办理信息采集(或变更或属地关调转)时必须上传本人签名的《会计工作经历承诺书》(详见附件)。已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6月12日前先完成信息采集,并经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上传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材料。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6月12日前登录全国平台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上传本人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的继续教育完成材料(如上传本人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或在省级平台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的截屏图片),并由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3.考试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全国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报考级别,再选择“江西省”,点击“报名”,选择报考地区,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4.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进行缴费。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

三、报名费用

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会评〔2017〕1号文件规定,我省2025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56元/人/科。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赣财会〔2017〕55号)规定,收取的考务费由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自动按分成比例缴入省市两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四、考试科目

(一)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

(二)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后,方可取得会计中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考生自行购买。

六、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于2025年9月6日至8日举行,共三个个批次(考生实际考试时间,以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6日至8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30

经济法

17:45-20:00

财务管理

(考试时间和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考务日程。

1.2025年6月12日9时至7月2日12时,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通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2.2025年8月12日前,全省会计管理部门公布本地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3.2025年9月6日至8日组织会计中级资格考试。

4.抚州市财政局会计科在考试成绩公布后20天内,对报名资格有疑义或被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核实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提交书面报告。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公告,按照要求提前做好考试报名准备,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修改、调转和考试报名及缴费。

(二)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按照报考条件填写和上传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资料。对提交信息不真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关于修定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等文件的通知》(会考〔2019〕4号)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全国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相应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为严肃考试纪律,考试结束后,有关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违规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四)参加考试人员应及时关注报考所在地考区发布的有关考试通知公告,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考务工作,并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在办理信息采集、信息修改或信息调转时遇到问题,可在“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首页点击“咨询电话”拨打对应市县两级财政局会计科的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六)报考期间,报考人员若有疑问请拨打抚州市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0794-8236911。

附件:会计工作经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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