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会考〔2018〕5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吉安考区的考生申请补办(或换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向吉安市财政局会计科提交以下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2.持证人电子照片1份及纸质照片1张。电子照片存储照片文件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413,尺寸为1寸证件照( 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须将此电子照片存储在U盘中拷贝给受理的工作人员;纸质照片按上述规格要求提供1张。
3.《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登记表》1份,可填写或打印。
4.因原资格证书信息错误申请换发证书的,需提供原资格证书。
受理时间:每季度末10—15日(正常上班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受理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城南尚德路53号吉安市财政局办公大楼1015室。
联系电话:0796-8224391。
附件: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人员登记表.doc